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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债务催收解答要求施工单位使用不符
信息来源:湖南债务催收   发布时间:2015-9-18   浏览:

合法定标准的建筑材料,遭到拒绝后以没有协商一致擅自使用材料为由拒不付款背景知识。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对策。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承包人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起诉发包人要求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防范。要注意收集发包人提出无理要求的证据,如往来信函、邮件等。另外,在施工时要严格依照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否则产生的后果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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